格林納達
國家簡介 - 格林納達
由主島格林納達、卡裡亞克島和小馬提尼克島組成的格林納達為獨立國家,屬於英聯邦成員國, 位處於東加勒比海向風群島的最南端。被譽為「香料之國」的格林納達,堪稱「真正的加勒比海」,是西印度群島最美麗和青蔥的島國。洋溢著迷人的異國氣息,格林納達大部分地區都未經開發和未受污染的熱帶雨林、翠綠山巒、銀瀉瀑布和黃金海灘,都是世界各地旅客向往的世外桃園, 以致旅游業為當地新興的行業。
首都:聖喬治(St.George’s)
面積:344 平方千米
官方語言:英語,法語也廣泛通用
貨幣:東加勒比元
宗教:
天主教 - 53%
基督教 - 33.2%
聖公會 – 13.8%
格林納達為西半球罪案率最低的國家之一。格林納達皇家警察負責民防及國防,而該國也是東加勒比地區安全系統的成員之一。格林納達經濟穩定,以農業及旅游業為主。該國主要出口的農作物為肉豆蔻及豆蔻香料(格林納達為全球第二大的肉豆蔻生產國,僅次於印尼)。 主要貿易伙伴 為美國 、特納尼達和多巴哥、英國。
移民類別
投資入籍計劃
一. 法律依據
格林納達投資入籍法案於2013年8月29日頒佈,經2014年修訂,2015年7月1日修訂法案生效,對外國公民向國家轉型基金(NTF)捐獻20萬美金或投資35萬美元以上獲准房地產項目准許獲得格林納達公民和居民身份。
申請人可連同以下家庭成員同時申請:
-
申請人的配偶;
-
申請人及其配偶18歲以下的子女,及18歲至25歲未婚且經濟完全依賴於申請人全日制在學的子女;
-
申請人及其配偶65歲以上的父母,他們需與申請人一起居住且其經濟完全依賴於申請人。
二. 申請條件
格林納達投資入籍計劃的申請條件如下:
(1) 申請人年滿18周歲以上;
(2) 無犯罪記錄;
(3) 通過當地政府的背景審查;
(4) 身體健康;
(5) 完成所需投資。
三. 投資方式
投資者可選擇以下其中一項合格投資方式投資:
(1) 投資於認可的房地產項目
申請人購買價值不低於35萬美元該國認可的房地產項目,並於購入後持有該房地產不少5年;可多個申請人購買同一房地產項目,但每位申請人的投資額不得少於35萬美元。
購買房地產需繳納政府徵費如下:
˙個人申請:50,000美元
˙家庭申請:
-申請人連同不超過3名受養人: 50,000美元
-每名額外受養人:25,000美元
另外,購買房地產還需繳納一定的稅金及其他購房費用。但房地產在購買3年後可以轉售,也可以在5年後轉售給另一位申請人以作投資入籍計劃的合格投資部份。
(2) 捐款給國家轉型基金(NTF)
申請人向該國的國家轉型基金捐款如下:
˙個人申請:20萬美元
˙家庭申請:
-不超過3名受養人:20萬美元
-每名額外受養人:2萬5仟美元
四、政府收費
除了投資房地產選項申請人及其配偶需繳納的政府徵費外,投資入籍計劃〈所有選項〉都需繳納政府費用如下:
(1) 背景審查費:
˙申請人: 5,000美元
˙配偶: 5,000美元
˙12-17歲的子女:每人2,000美元
˙65歲以上的父母、18歲或以上的子女:每人5,000美元
(2)受理費:
˙申請人: 1,500美元
˙配偶: 1,500美元
˙18歲以下的子女:每人500美元
˙65歲以上的父母、18歲或以上的子女:每人1,500美元
(3) 申請費:每人1,500美元
(4) 永久居民費:每人1,000美元
(5) 忠誠宣誓費:每人20美元
(6) 護照費:每人250美元
五. 程式與時間表
投資入籍計劃的文件要求合理,申請程式也直接簡便,不需要面試。捐款給國家轉型基金選項則需時3到6個月,而投資房地產選項申請需時較長,要4到8個月。因為資房地產選項牽涉購置物業,需要更多的文書工作;另外,大部分投資者在決定購置房地產前,通常都會先到該國視察,因而進一步延長處理時間。
六、格林納達護照項目優勢
(1) 申請時間特快,從申請入表計算3-6個月內可獲發護照;
(2) 門檻低,無語言、學歷、資金來源及經商經驗的要求;
(3) 一人申請,三代移民,申請人可連同其配偶、他們的子女和他們的父母同時移民並取得護照;
(4) 無需登陸,無居住要求;
(5) 護照免簽或落地簽全球150多個國家及地區,包括中國大陸、香港、澳門、新加坡、英國、愛爾蘭、馬來西亞等多個國家地區;
(6) 低稅收,沒有外匯管制,無個人入息稅、公司利得稅、增值稅或遺產稅等。不會向公民在當地之外的收入、利息、贈與、財產及遺產等徵稅;
(7) 承認雙重國籍。
(8) 申請美國簽證,格林納達公民可以申請E-2簽證快速移居美國;
註:本文資料只供參考,一切以合約為準。